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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忠:上好“综合课堂”做实处分决定宣布
为充分发挥处分决定的惩戒、警示、教育作用,坚决杜绝“一处了之”,吴忠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,将处分决定宣布环节作为深化警示教育、强化纪律建设的重要契机,着力将简单的“告知结果”转变为深刻的“警示教育”和“思想洗礼”,将处分决定宣布环节精心设计为一个集党性教育、纪法学习、心理疏导于一体的综合课堂。
上好“党性教育课”,重温初心,对照反思。在送达处分决定时,要求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在宣布处分决定前,增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议题,结合党纪学习教育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,组织受处分人员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通过重温入党誓词,通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相关条款等方式,引导党员干部回归初心,明确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。在向受处分人员宣布处分决定时,要求受处分人员结合自身违纪违法事实,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深刻自我剖析,谈理论学习、谈党性锤炼、谈纪律敬畏、谈自我要求,变“念稿子”为“掏心窝子”,从思想深处促使其真心认错悔错。
上好“纪法解读课”,以案明纪,释纪说法。宣布人不仅是“宣读员”,更是“讲解员”。在送达处分决定时,要求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处分决定宣布人员要提前熟悉掌握党纪法规要求,在处分决定宣布后,结合案件特点,深入剖析岗位风险点、制度漏洞和认识盲区,将个案问题上升到共性教育层面,让与会人员清楚知道“什么不能做”“做了会有什么后果”,实现查处一人、教育一片、警示一域的效果。在向受处分人宣布时,耐心细致地解读处分依据的纪法条款,讲清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、危害和根源,为受处分人员答疑解惑,帮助其解开“疙瘩”、卸掉“包袱”。
上好“心理疏导课”,严管厚爱,重塑信心。坚决避免“一处了之”,在体现纪律刚性的同时,积极传递组织关怀。要求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实行专门负责制,党委(党组)书记指定责任部门、责任人员具体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,坚持一季度开展一次谈心谈话,及时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、工作作风等情况,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。在宣布处分决定时,坚决保障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,明确告知其权利义务、申诉途径、影响期限以及对其职务职级晋升、工资晋级、评先选优等方面的影响,鼓励“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”,激发改过自新、重新出发的内生动力。(吴忠市纪委监委)
